中新网福州5月22日电 (叶秋云)22日凌晨6时,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指挥下,在武汉、广州、南宁、厦门等海关和地方公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福州海关在福建福州、三明、石狮,湖北武汉、广东清远、广西南宁等多地同时开展“蓝天2018”专项行动第三轮集中打击福州关区查缉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福州海关共出动警力80余名,分9个行动组,对3起走私固体废物案件进行统一收网抓捕。截止当日上午9时,共抓获涉案人员16名,刑事拘留10人,主要目标嫌疑人悉数到案,当场查扣固体废物锌灰1600余吨。经初步查证,涉嫌走私进口固体废物锌灰和废塑料2.6万吨,一举打掉3个长期在福建、湖北、广东、广西走私固体废物的犯罪团伙。

  据福州海关介绍,今年以来,福州海关按照海关总署部署要求,全力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行动。通过情报经营,于今年3月22日、4月27日先后立案侦办3起走私固体废物案件。

  福州海关初步查明,在“4.27”走私固体废物系列案件中,以游某俤、高某辉为首的两个团伙从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等地钢铁厂购买锌灰,通过福州两家贸易公司,以“氧化锌”或“氧化锌粉”为名向马尾海关申报进口,销往湖北、广东、广西等地。

  据福州海关缉私局办案人员介绍,锌灰是钢铁企业生产产生的炉灰,其中含有少量的锌,可用于生产氧化锌、锌焙砂。此外,锌灰中还含有铅、溴等对环境有害的元素,属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2018年3月至今,福州海关控制了这两个团伙进口的10票1604.45吨“氧化锌”,其中5票660.68吨已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化验确认,均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另有5票943.77吨正在取样送鉴定中。

  在“3.22”走私固体废物案件中,福建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足以每吨人民币80元的价格,向永安某化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首购买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并使用这些许可证采购进口废塑料,从厦门口岸申报进口到国内销售。经统计,2017年4至12月共有9109吨进口废塑料被运往永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于加工化纤产品。经环保部门确认,永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并不具备废塑料生产加工的资质,且存在协助走私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