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外卖取了餐却不给钱
南安多家餐厅遭遇奇葩“霸王餐”,律师建议商家联合报案
核心提示
外卖送到了却不当场付款,叫餐男子声称手机不能转账,要求加另外一个微信晚点再转,可十多天过去,餐厅仍未收到钱。近日,南安市区多家餐厅都遭遇了这样一桩奇葩“霸王餐”。餐厅老板表示,希望借此事提醒同行,严把收款程序,避免类似骗局。律师表示,这种逃单行为涉嫌寻衅滋事或者涉嫌诈骗,各商家可联合起来报案。□记者 吴志明 文/图
遭遇 当场不付钱 过后就赖账
南安市成功街一家农家菜的老板小傅说,半个月前的一个晚上9时许,饭店的叫餐电话突然响起,电话里有一名男子要点餐。“他当时点了啤酒和一些下酒菜,共135元,让我送到南安市体育馆大门口,并留下手机号。”小傅介绍,外卖送到半路,点餐男子又打电话让帮忙顺便买一包烟,价值十几元。小傅买了烟,来到约定的南安体育馆门口。在那里,一名年龄40岁左右、瘦瘦高高的男子在等餐。
小傅表示,依照惯例,一般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是该男子说,他拿的是老人机,无法进行微信转账,身上也没带钱,让小傅加他另外一个微信,他一上楼就立马转钱给小傅。小傅没有多想,就加了点餐男子的微信并未当场收钱。
可谁知,随后小傅并没有收到款项,他通过微信提醒对方付款,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回复。随后他多次催促无果,打电话对方也不接。小傅表示,他认为这是恶意赖账。他说,钱要不要得回来是一回事,这种行为需要曝光,借此提醒其他饭店老板严把收款程序,规避风险。
聊天截图显示,有不少餐厅“中招”。
套路 使用相同手法 骗了十多家餐馆
7月1日,小傅把这个消息发到他们同行微信群,没想到炸开了锅,群里好多饭店老板均表示遇到过该骗局。一家海鲜馆的负责人表示也被那人骗过,“被倒了一餐,281元。”一家川菜馆的老板则被赖了 250元,还有餐厅表示被骗了94元。有一家酸菜鱼餐馆的负责人表示,那人6月27日晚上点了175元的菜,让送到民主街农业银行附近,送过去时说手机没有带,“我就感觉是骗子,还好菜没有给他。”
记者了解到,该男子实施的手法基本都一样,先是说带了老人机不能转账,再让加微信,回家转钱,结果就没有消息了。大家都对此遭遇愤愤不平,表示要想办法“抓”到这个骗子,同时报警。在此之前,希望同行多加留心,不要再受骗了。
昨日下午,一家餐饮店的负责人小叶告诉记者,他之前被赖了100多元,也是送到南安市体育馆大门口。但他表示自己没有报警,因为觉得金额太小了,“说不定那人就是利用市民这种心理,觉得钱数少不会报警,所以打电话到各餐馆点餐吃霸王餐,受骗的餐厅有十多家,有些人觉得说出来没有面子就不想说。”小叶表示,他听说还有餐厅被那人骗了两次。
说法 涉嫌寻衅滋事 商家可联合报案
记者联系了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目前没有接到类似报警,并称这属于消费纠纷,建议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进行投诉。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吴培育律师表示,这种逃单现象无疑应当受到道德谴责,同时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法》,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消费者点餐后,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吃了人家的饭,接受了人家的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现金,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违反了《合同法》。如果饭店报案,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处罚,次数多了、数额大的涉嫌寻衅滋事或者涉嫌诈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 元以上,或者占用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可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这种行为甚至可能构成诈骗罪。吴培育建议,单个商家受损的金额不大,无法达到立案的标准,各商家可联合起来一起报案,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赖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