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江海苹)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就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清泉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郭清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清泉在担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