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袁舒琪)加大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批后监管机制,我市将在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方面下“重拳”。近日,市国土房产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加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监管、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等措施,进一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继续加大商住用地供应力度

  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合理确定年度控价目标,支持“职住一致”的刚需,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稳控房价。

  未来五年我市各类住房和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时序,将得到合理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供需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我市将科学编制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我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合理确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各类住房和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时序,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其中,《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加大商住用地供应力度,严格落实土地出让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供地计划,加快推进征迁交地工作和土地出让节奏。2018年,我市力争出让商住用地(含市场租赁住房等)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根据不同地块的不同特点,综合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竞自持、现场抽签等方式,稳定地价水平和房价预期。其中,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

  我市还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实施意见》要求,2018年-2020年新建各类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

  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

  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我市将继续“重拳”出击:我市将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各相关部门将形成合力,重点打击违规销售、捂盘惜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价格欺诈、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持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解决。当前,我市就正在开展房地产企业、中介、评估机构双随机检查,待检查结束后将公开通报结果。

  针对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行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强化土地批后监管机制,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涉嫌捂地的企业,依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禁止违约企业及控股母公司参加我市土地竞拍。

  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我市还将适时推行新开楼盘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维护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