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 朱黄 杨少华/文陈巧思/图)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将快递送到消费者手中,如要送到代收点,要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然而,新规施行一个多月来,许多厦门市民仍然表示,“没多大变化”“没有送货上门”,更遑论“验收”。对此,快递企业和快递员也表示“有苦衷”。导报记者近日展开走访,调查配送路上这“最后100米”。

  消费者

  新规出台后仍有不少快递“被签收”

  新规出台后,多名市民向导报记者反映,快递员还是照样“偷懒”,让他们蒙受损失。他们所说的“偷懒”,是指未经提前告知直接将快件寄放在智能快递柜或代收点,而不直接送货上门。

  导报记者发现,蓬勃发展的智能快递柜诸如鸟箱、丰巢柜、速易递等,以及菜鸟驿站、蓝店等代收点,确实给消费者和快递员带来了便利,它的中转作用、安全性让无法及时收货的消费者很放心,也提高了快递员的投递效率,但也因此成了纠纷的集中点。

  近日,导报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大部分市民认为,快递员直接将快件放进快递柜并无不妥,白天要上班,正好解决家中无人收取快递的问题,但也有不少市民有不同看法。

  在前埔南区,导报记者遇到正要下楼到鸟箱取快递的蔡女士,挺着大肚子的她预产期将至,这段时间经常上网选购母婴用品,这原本让人开心的事,却让她犯了愁。“快递员直接给我发了提货码,也没有征求我的意见。”蔡女士说,由于住在老社区,没有电梯,爬上爬下4楼很麻烦,采购的又都是又大又重的婴儿用品。她认为,既然实行了快递新规,还是希望快递公司尽量落实到位。“有几次我在家,还得特地跑到小区门口的鸟箱取件,很麻烦。快递箱不能只让快递员省心,却折腾了消费者。”陈先生说,快递新规施行后,原以为情况应该会好一点,可是最近几次网购,他还是只收到短信。“至少事先打个电话征求我的意见吧。”

  家住莲坂的李女士几天前出差外地,收到微信通知,一盒鲜果被送到小区楼下的代收点了,因工作繁忙,一闪便忘了提醒家人去取,“回来后水果都坏了,如果当时送上门,或是电话通知一下,也不至于让我疏忽了”。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新规都出台了,跟以前一样,好像没太大改善”,也有市民认为,有几家大型快递企业如EMS和顺丰、京东做得不错,“人家几乎都送货上门,新规前就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