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邬眉 通讯员 陈立烽 苏素芬)日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制造甲卡西酮案作出一审判决,因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筱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国某、陈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他9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至十年不等的刑期,同时处以财产刑。

  2016年1月5日起,被告人黄筱某多次组织被告人陈国某、罗机某,利用厢式货车和面包车,将制毒所需原料、设备从福建省永安运到龙岩漳平双洋镇某村黄永某(另案处理)的电镀厂。1月9日,黄筱某再次组织陈国某、陈美某、罗机某等人,在制毒窝点制造毒品甲卡西酮(俗称:“浴盐”、“丧尸粉”)。在制毒过程中,12人分工合作,由被告人黄筱某负总责,其余人则负责制作、运输、望风等。

  2016年1月11日上午7时许,漳平市公安局现场查获制毒窝点,查扣疑似毒品白色固体物5.3583千克、泥状物46桶共计1841.6千克,以及制毒原料、工具等大量物品,并当场抓获各被告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筱某、陈国某、陈美某、罗机某、陈庆某、林碧某、李茂某、张良某、陈萤某、邓发某、林碧某、曹锦某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制造毒品甲卡西酮,其中甲卡西酮成品5.3583千克、半成品1841.6千克,其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