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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林冯)日前,福建省交警总队出台临时行驶机动车号牌新规。根据新规,驾驶人如果买了新车且急于上路行驶的话,可到经授权的汽车销售单位代办临时号牌,临时号牌立等可取。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厦门交警正在做新规落地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最新进展和落地情况将及时对外通报。

  临时号牌立等可取

  此前,市民买了新车后,要到注册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如需申请临时号牌,则由车管所核发。新规出台后,经警方授权的汽车销售单位可接受车主委托,直接核发临时号牌。临时号牌当场制作,立等可取。

  根据新规,汽车销售单位应当在交警支队授权范围内,为本单位已销售的、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汽车,或未销售的、需在汽车销售单位间调货的汽车核发临时号牌。

  发虚假号牌将被罚

  警方表示,如果出现不按规定建立临时号牌核发档案、不按规定审核和收存凭证证明、由非经车管所培训人员核发临时号牌等违规情形之一的,公安交警 部门将暂停其核发临时号牌业务,待整改完毕后方可继续核发临时号牌;出现2次以上(含2次)上述情形,直接取消其核发临时号牌资格。

  此外,如果出现更为严重的以单机版打印临时号牌、套打临时号牌或核发虚假临时号牌、以核发临时号牌名义违规收费、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或获得临时号牌等违规情形的,直接取消临时号牌发放资格,3年后才可再次申请受托核发临时号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