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通讯员魏志伟林艺静记者曾嫣艳)嫌证件遗失补办麻烦、嫌证件照不好看,两名旅客带假身份证搭动车,被厦门铁路公安处民警识破。两人均因伪造居民身份证,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假证被收缴。
“身份证磁性失效,我这有购票短信……”宋某一直催促检票员赶紧把身份证还给他。27日上午10时许,从南靖火车站搭坐动车到武汉的宋某,与安检员最终起了争执。执勤民警小吴起疑,现在都是实名制登记进站,旅客持有二代身份证件就能“刷证”进站,但宋某的“身份证”没有显示显示相关信息,而且情绪异常激动。吴警官仔细查看了这张身份证,发现明显与普通居民身份证不同,质地偏软,像是塑料卡片。
宋某被带回派出所,才交代身份证丢了。“这张身份证是几天前通过路边的办证的小广告,在一家小作坊办的假身份证,花了150元。”他说,急着上武汉会女朋友,就没有办理临时身份证,自以为身份证上的信息真实,身份证就算是假的也可以通过验证。
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宋某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对其持有的假证予以收缴。
无独有偶,此前一天下午,厦门站安检口的执勤民警小陈也查获一名用假证的女大学生谭某。谭某在厦门某职业学校读书,因为嫌身份证上的照片太丑,用“美图”的照片拿去办理假身份证,被民警识破。民警依法对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谭某处以200元罚款,并对其持有的假证予以收缴。
[提醒]
不得伪造身份证
铁路警方在此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不要购买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遗失,需提供身份证上的信息即可到火车站派出所办理临时乘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