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来闽就业创业越来越多,也将享受更多优惠政策。(资料图)记者 陈理杰 摄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潘薇)日后,台商台胞在福建省投资兴业、就业创业、学习生活将越来越便利。

  昨日,在第十届海峡论坛大会上,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在大会上宣布,福建将推出《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包括扩大闽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闽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等四个方面的66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福建省独特优势,先行先试,为在闽台湾同胞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

  福建省台办和福建省发改委昨日已全文公布该《实施意见》。

  其中,在扩大闽台经贸合作方面,台资企业参与实施《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适用与大陆企业同等政策。

  在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方面,台湾同胞来闽就业创业的,按规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台湾泰雅族青年石晏菱2016年到福州三坊七巷打造了原梦餐艺文化复合式互动体验馆,将台湾16个少数民族文化带来大陆。石晏菱于2018年入选福建省台湾青年“创业之星”,她表示,“大陆的惠台措施为台青创业提供了便利条件,这对我来说是个很大的鼓励。”

  厦门瑞来春国医馆馆长、台湾中医林坤岳在台湾中医执业20余年,有感于大陆深厚的中医底蕴,于2005年来到大陆求学。拿到医学博士学位后,林坤岳并没有回台湾,而是选择到厦门,开启事业“第二春”。

  林坤岳看到《实施意见》中提到“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经批准可独资兴办养老机构和开设诊所、门诊部等”,他十分高兴。“现在大陆惠台政策越来越多了,我一直都希望能开设个人诊所,我将进一步研究相关事项。”

  在深化闽台文化交流方面,《实施意见》鼓励台湾同胞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在福建省台湾同胞聚集区域设立“台湾书店”,便利台湾同胞阅读两岸书籍;积极协助台湾地区从事闽台民间交流的机构申请两岸交流基金项目,对在闽举办的两岸有影响的交流活动推荐列为重点对台交流项目;继续扩大“海峡论坛”“海峡青年节”等品牌活动的影响力,对台湾地区参与活动的相关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台青王乃仙目前从事两岸经贸展览组织工作。2009年至今,公司年承接展览项目超过30场,展位数量超过2000个,10年累计服务4万人次的台商。但这9年间,王乃仙没有项目补助。而《实施意见》推出后,她也能申请到两岸交流项目基金了。王乃仙说:“这些新政策能更加规范台湾社团在大陆交流、合作的工作。”

  在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到,相关服务管理机构应将台胞证作为身份认证的有效证件,并对无法识别、读取台胞证信息的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升级,逐步实现电子台胞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便利台胞在闽银行开户、入住酒店宾馆、办理搭乘飞机动车手续、网上预约就医;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请我省各市、县(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