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雷妤通讯员黄永昌马宁)幼儿园组织孩子来厦旅游,不承想租到的竟是一辆无证件的旅游大巴。昨日,该旅游大巴的运营公司到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接受了3000元处罚。

  由于暑期旅游旺季到来,厦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近日加强了对旅游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6月20日上午,在厦门高速出口,集美大队拦下了一辆旅游大巴进行例行检查。“叔叔好!”执法人员一上车就听到了孩子们稚嫩的声音,看到车上坐着20多名幼儿和几位大人。

  经询问,执法人员得知这是泉州一所幼儿园组织孩子来厦门老院子游玩的包车。此次行程由幼儿园与旅游公司签订合同,每个座位90元,旅游公司又向一家旅游运输公司包车。

  然而,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司机有包车合同却没营运证件。司机表示,公司有运营许可,不过该车是新车,运营证件还在办理过程中;此趟行程原本由别的车辆运载,因车辆出现故障,才临时调配该车来运载。

  按照规定,运输公司取得经营许可证之后,每一辆车辆需办理道路运输证,才能参加市场营运,否则仍是非法营运行为。为不耽误孩子游玩,执法人员先将该车护送至厦门老院子,同时要求其公司安排其他有资质车辆来运载;同时暂扣了该车,并对营运公司处以3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