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通山风景名胜区位于漳州平和县境内,是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景区方圆十五平方公里,山体系1亿三千万年前由火山喷发而成,是闽南地区独一无二,崖壁峭立、峰峦叠翠、雄奇险幽。景观中以险峰、奇石、飘云、清泉为四大特色,雄、险、奇、秀称绝。景区以灵通岩为中心,七峰十寺十八景,均奉祀观音菩萨。
为了进一步提升灵通山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力,推介集观光度假,宗教朝胜,访古探幽,娱乐休闲,避暑疗养为一体的旅游胜地--灵通山风景名胜区,由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平和灵通山风景区管委会主办的“大美灵通山摄影大赛”现面向全国征稿。让我们用摄影相约灵通山,领略这里的青山绿水,感受千年的道教文化传承。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
平和灵通山风景区管委会
一、征集主题:
以大美灵通山为主题,面向全国影友,征集反映灵通山风景区境内山水人文、名胜古迹、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二、征稿细则:
1、参展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2、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和剽窃,谢绝由电脑合成、改变原影像的作品参赛,如有违规即取消比赛资格。
3、胶片、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展。
4、参赛作品独幅组照均可(每组不少于3幅,最多不超过8幅),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限。
5、每幅参展作品须标注作品名称(组照须有照片说明及顺序号)
6、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调集获奖作品原底或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不能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者(电子文件)将被取消获奖资格,底片用毕即退还作者本人。
7、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强调个性和追求创新。
三、截稿时间:
2015年8月31日(以稿件寄出邮戳为准)。
2015年9月10日前组织专家评选,2015年9月15日发布评选结果。
入展作品数量及奖金:
金奖作品 1幅 奖金人民币8000元(证书)
银奖作品 2幅 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证书)
铜奖作品 5幅 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证书)
优秀作品 70幅 奖金人民币各200元(证书)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由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盖章的荣誉证书,可作为加入福建艺术摄影学会会员参考凭证。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赛名称,每幅作品在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用WORD文档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2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3M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向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指定的邮箱投寄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2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3M以内。(注: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
五、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选结束后,福建艺术摄影学会网站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七、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景区对外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八、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九、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十、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十一、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投稿地址:
1、光盘投稿:
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来稿请注明灵通山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福州市津泰路5号7楼 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32992 15080002313
联系人:刘辉
2、网络投稿:
邮箱:1003003392@qq.com
(来稿请注明灵通山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优惠政策
福建省艺术摄影学会会员及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省、市级摄影协会会员赴灵通山摄影创作,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原件免收风景区门票。